論語 子罕第九 第1章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白話>
孔子很少談利益;卻常常讚許地談論天命、談論仁德。

<文義>
1.罕:少、稀少。
2.與:許、贊與。

<思惟提綱>
1. 為何孔子「罕言利」?
2. 孔子為何會常常談論「命」和「仁」?
3. 在學過的《論語》篇章中,孔子如何談「利」?談「命」?談「仁」?
4. 我如何看待「利」?「命」?「仁」?

<義理解釋>
一、引用經文
1.《論語.里仁.12》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2.《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3.《孟子.告子上》: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
4.《論語.憲問.13》:「…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
5.《論語.里仁.16》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6.《論語.子路.17》…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7.《論語.述而.11》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8.《易乾文言》曰:「義者,利之和也。」
9.《論語.堯曰.3》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10.《論語.雍也.8》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11.《論語.憲問.38》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12.《論語.為政.4》:「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
13.《論語.微子.7》:「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14.《詩經•周頌•維天之命》:「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
15.《論語.顏淵.22》:樊遲問仁。子曰:「愛人。」
16.《論語.顏淵.1》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17.《論語.述而.29》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二、重點摘記

(一)章旨
這一章是孔子的學生總結孔子在言說上的抉擇。

(二) 子罕言利
1.何謂利
(1)孔子罕言的是“利”。“利”就是一種利益的追逐。
(2)《論語》的〈里仁篇〉提到“放於利而行,多怨。”(第12章),就是大家都追逐利的話,人際的互動就會有比較多的互相的怨怒、抱怨以及緊張。
(3)《孟子》第一章,孟子對於梁惠王,對他“叟,不遠千里而來,將何以利吾國乎?”孟子就大談義利之辨。
(4)談利,其實如果是追逐名利或者自利的話,常常是虧人自利的,損傷別人而成就自己的利益。
(5)利,又是一種物質的追求。孟子講“耳目之官不思”,就是在物質追求的過程中,其實我們的感官就貪著於外在物質的一種競逐,所以是無法反省自覺的。

2.儒家談利,會跟“義”作結合。
因為這些種種的原因,所以儒家在談利的時候,會跟“義”作結合。
(1)“義”,就是一個應該的自覺。
(2)《論語》有提到“見利思義”(〈憲問.13〉),當我們在追求利益的時候,
應該要思維這是不是合宜的。
(3)區別君子小人,也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里仁.16〉)。
(4)〈子路篇〉也有提到“見小利則大事不成。”(第17章)
(5)在抉擇上,那個利,其實是比較偏向個人的利益;這個義是自他兩利合宜的抉擇。所以在義、利的辨別上,儒家其實是辨別得非常地清楚。
孔子也就比較少言這個個人利益,或者物質的一種競逐。

3.罕言不是不言
少言,並不是不言。
(1)孔子也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富貴也是可追逐的,可是要取之有道。(〈述而.11〉)
(2)《易傳》也談到“義者,是利之和也。”所以如果利益能夠符順於義,這個利還是可以成就人我之間,以及自我跟自我的一種協和關係。

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與命與仁”。這一章的解釋,在後面兩句的解釋上,有不同的解法。我所採取的,是錢穆先生的說法。

(三) 與命
1.“與命與仁”,這個“與”,是贊同的意思。
2.“命”,孔子常常講,《論語》裡也提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堯曰.3〉),所以對命的理解,是成為一個君子非常重要的一個前提跟條件。

3.命至少有兩個意思:
【第一個】:我們不能自主決定的一種限制的命限義。
比如說:
(1)冉伯牛有疾,孔子去探望他的時候感慨:“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8〉)
(2)孔子也提到,理想能不能實踐,“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憲問.38〉)
所以對於命,孔子其實有非常深刻的一個體會:就是人其實在很多事情上,是不能自主決定的,我們要看清楚這個不能自主決定的一個命限。

【第二個】:所謂“五十而知天命”,就是我們一生重要的一個使命。
(1)這個使命,也是孔子常常強調的,比如說儒家知其不可而為之,“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也,已知之矣。” (〈微子.7〉)也就是說,在對於生命有限這個前提的體證之下,然後還是能行所當行,努力地去實踐自己的一則天命。
(2)當然這個天命也可以理解成天道運行的一個法則,就是整個天地之間運行的法則,也就是天道。這個天道,唯有聖人能夠去體悟,證成它。
(3)在《詩經》裡面也有這樣的話,叫“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也就是文王透過純德,純粹圓滿的德行去體證天道,讓天道在自己身上朗朗地呈現出來。
那也就是說,儒家對於命其實有深刻的體會,孔子也經常地宣說。

(四) 與仁
仁,孔子說得更多了。
1. 在《論語》裡面有超過四十章的篇章都談到仁,比如說我們熟悉的,“仁者愛人;克己復禮為仁;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等等。
2.“仁”作為孔子思想的核心,當然孔子不管是自己的主張,或者是跟弟子的問答,常常圍繞著這個“仁”這樣的一個話題,在彼此的生命中相互地提點,相互地點撥。
這個是有關於仁的一個內涵。

(五)總結
1.墨子,在孔子稍後的墨家,在批評孔子的時候,其實也把“命”當成儒者四個重要的內涵之一。可見,孔子對於命跟仁,其實都宣說地非常非常地頻繁,也宣說地非常地深透。
2.這一則裡面我們可以看到,孔子對於“利”是少說的,即使要說,也會跟義作分辨,或者跟義作結合;對於命,對於人生有限的命限義,以及在這個有限的前提之下,應該努力去實踐人生的使命,在這個實踐的過程中,去契悟天道的一個純德,這個對於命的一個內涵,也是一個君子很重要的一個前提;對於仁的宣說更是篇章繁複,孔子再再地去提策,以及跟弟子之間的對話,都是圍繞這個“仁”的一個思想作開展。
3.第一章就是孔子在言說上面的一個抉擇,有罕言,也有稱頌的部分。
4.這一章其實有很多不一樣的解法。比如說,宋儒就會這樣子解,就是說孔子其實很少言利,命跟仁也很少說。這個比較代表性的,就是朱熹引程伊川的注解:就是言利就會害義;這個命其實比較深奧,比較微妙;仁,內涵非常地深廣,都是孔子所罕言的。可是朱注《論語》篇章,我覺得這樣的看法,還可以進一步地斟酌。
5.所以我在一開頭也提到,其實我主要是用錢穆先生的看法跟見解,來作這樣的解釋。當然大家看到不一樣的解釋,也可以作為參考,再自己思維抉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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