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微子十八 第8章-3

8-1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8-2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
8-3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
8-4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白話〉
8-1 隱士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8-2孔子說:「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屈辱自己的身分,這是伯夷、叔齊吧?」孔子說:「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屈辱自己的身分,這是伯夷?」
8-3 說柳下惠、少連是「被迫降低自己的志向,屈辱自己的身分,但說話合乎倫理,行為合乎正確的思想,如此而已。」
8-4 說虞仲、夷逸「過著隱居的生活,放縱自己的言語,持身潔白無瑕,他的這種貌似自我放逐、自我廢棄的行為,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舉。」「我卻同這些人不同,可以這樣做,也可以那樣做。」

〈字詞解釋〉
1.  降:屈服。
2. 謂:說,即批評。
3.  言中倫:中,合。倫是義理的次第。即言語合乎倫理。
4.  行中慮:行是做事,慮是思考;中慮,言有意義合人心。
5.  其斯而已:他們的賢,就是如此罷了。 

〈思維提綱〉
1. 夫子對第二類人柳下惠、少連是如何評價? 
2. 當你遇到污君時,你的處事態度為何?
3. 對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辭小官,你持的態度為何? 
4. 你如何做到「言中倫,行中慮」? 
〈義理解說〉
一、引用經文
1.《孟子•萬章章下•1》:「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辭小官。進不隱賢,必以其道。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與鄉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於我側,爾焉能浼我哉?』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 
2. 《論語•微子第十八•2》: 「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不可以去乎?』曰:『直道事人,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這說明,柳下惠在魯國為士師曾三次遭到罷免,有人對他說為什麼不投奔他國呢?柳下惠說以正直侍奉人,到哪裡都會被三黜,如以歪邪之道侍奉人,何必離開祖國。
3. 《孟子•公孫丑章上•2》:孟子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孟子說:「不是與他的理想相合的國君絕不事奉,不是他喜歡的百姓,就不使用,天下有道,政治上軌道,就出來做官,為國家人民服務;天下混亂無道,就辭官隱居,這是伯夷的作風。

二、重點摘記
先來複習前面:
8-1  七位逸民: 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1.一個人能被稱作逸民或隱士需要兩個條件:一是不出來做官;二是道德要高尚。
2.隱士,在中國歷史上發揮著特殊的作用,構成一道亮麗的風景。如黃石公,沒有人知道他是誰,他把一部《太公兵法》傳授給張良就揚長而去。張良憑藉此書,運籌帷幄決勝千里,幫助劉邦打下了天下。像諸葛亮,被劉備請出山之前,在隆中過的就是躬耕隴畝詩書傳家的隱士生活。有是先做官後歸隱,如“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陶淵明。
3. 《論語》中有數位與夫子同時代的隱士先後出場,像石門人、荷蕢者、接輿、長沮、桀溺等人。他們認為當時的社會已無藥可救,不願同流合污於廟堂,就選擇了歸隱相忘於江湖。
4. 在他們看來,夫子顛沛流離四處弘道,實屬徒勞無功之舉,他們規勸夫子早點收手。在本章的學習中,我們將會看到夫子對此做出的回應。
5. 夫子將他們分成了三種類型,並逐一做了評價。接下來我們看一看夫子如何評價他們的。

8-2  夫子對第一種類型(伯夷叔齊)的評價:
1. 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二人因恪守孝悌之道,將王位互相謙讓,最後乾脆結伴棄國而去。所謂「不食周粟」指二人認為武王伐紂,乃以臣弑君,不合仁道,於是義不食周粟,隱居於首陽山上,采薇而食,終至餓死。
2. 孟子描述他們:「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不是理想中的君主他們不去追隨,不是理想中的臣民他們不去領導,「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有暴政刁民的地方,他們就不會選擇居住。從孟子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他們追求的是一種內在心靈與外在世界高度統一的至善至美的崇高境界,這就是他們的志向所在。
3. 一旦立定這樣的志向,無論人生際遇如何、無論外在環境如何,他們始終矢志不渝,絕不降低標準,哪怕因此捨棄王位、哪怕因此餓死在首陽山上。這就叫做「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夫子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伯夷叔齊身上閃耀的正是這種固守志向的精神!


現在我們來看今天的進度:
8-3   夫子對第二類人的評價「降志辱身矣」:
(一)  原文
    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
(二) 譯文
這是夫子對柳下惠、少連的評價,說他們“降志辱身矣”,志不免有所降抑,身不免有所受辱。雖然降志辱身了,但他們卻能夠“言中倫,行中慮”,說話合於倫理,行動合乎正確的思想,所以他們的降志辱身是有底線的,“其斯而已矣”,降到這個程度就打住了,不再降了。
(三) 夫子為什麼說他們降志辱身呢?
二人屬於同一類型,我們就以柳下惠為代表略作探討。
《孟子》中記載:“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辭小官”,不覺得給有污點的領導做事是丟人的事,不因為官兒小就推辭不做。
《論語》中也提到“柳下惠為士師,三黜”,柳下惠的確做過看押犯人的監獄小官,而且還被罷免過三次。
由此可見,柳下惠對外在環境的揀擇,並不像伯夷叔齊那樣的高標準、嚴要求。換做伯夷叔齊的話,“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漫說給污君做事,就是污君倒過來給他們做事,他們也會深以為恥。所以比之於伯夷叔齊,柳下惠他們的確是降志辱身了。
(四) 雖然降志辱身,“言中倫,行中慮”正直耿介
雖然對於外在環境的揀擇不像伯夷叔齊那樣的嚴峻,但在自身修養方面他們卻並未降低標準。
即便在污君手下為官,柳下惠也始終堅持“直道事人”的原則,恪守道義,不助紂為虐,不同流合污。
而且他還能做到表裡如一,內心的操守直接從言行上表現出來,毫不隱晦,說出的話,一定合乎倫理道德,行出的事,一定合乎自己所信奉的正確思想,就是所謂的“言中倫,行中慮”。
可以想見,這樣的正直耿介之士,是很難為污君所容忍的,所以柳下惠被三次罷免也就不足為怪了。
 (五) 柳下惠閃耀著直道事人的精神
柳下惠最終去官隱遁,成為“逸民”。歸隱之後的柳下惠,招收門徒,傳授文化、禮儀,深受鄉人愛戴。
柳下惠身上閃耀的是直道事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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