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公冶長第五 第12章

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

〈白話〉
子貢說:「我不願別人施加在我身上的事情,我也不會施加在別人身上。」孔子聽了以後,說:「賜啊!這是你做不到的啊!」

〈文義〉
1.「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顏淵2〉和〈衛靈公24〉)或是〈大學〉的「絜ㄒ|ㄝˊ矩之道」的另外一種說法。
2.恕道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從自己出發,推己及人。而「仁」才是孔門的最高境界,是完全站在別人的立場去想。仁心極難達到,但恕是通往仁的方便,此章是夫子是期勉子貢不要自滿,繼續努力。
補充  《大學‧釋治國平天下章》: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

〈思維提綱〉
1.試著想想看,自己是不是也覺得”我不欲人之加諸我”,我真的也不會這樣去對待別人呢?
2.那麼子貢講這句話的內心相狀是怎樣?和自己的內心狀況有什麼樣的差別嗎?
3.夫子對子貢的回應,您有何想法?
4.對於夫子的回應,您覺得子貢又有何想法?

〈引用經文〉

1.《論語•顏淵•2》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2.《論語•衛靈公•23》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3.《入行論》第五品〈護正知〉:「何需足量革,盡覆此大地?片革墊靴底,即同覆大地。」.

4.《五燈會元》、《星雲禪話》中故事:唐代無著文喜禪師見文殊的公案中的偈頌:「面上無嗔供養具。口裡無嗔吐妙香。心裏無嗔是珍寶。無垢無染是真常。」

〈義理解釋〉

一、古人有兩種註解,第一種

1.漢唐時期的註解,說:我不希望他人欺負我,那我呢,也不願意去欺負別人。夫子說,子貢做不到。

2.分析

(1)因為道德修養的準則,是調伏和改變自己。我們可以控制自己,不施加痛苦給別人,但是控制不了別人,將痛苦施加給我們;我們只能決定自己的行為,決定不了別人的行為。力圖希望透過他人的改善,來找尋自己快樂的出路,這是行不通的。

(2)我們的想法,總是繞不開一個固定的模式,那就是:我的痛苦就是因為你,我們要去掉這種痛苦,首先想到的,就是讓對方先停下來,甚至還得加上撫慰關心,懺悔道歉等等,達到一定程度時,才能平息我們的苦受。

3.小結

“非爾所及”,是說我們無法讓所有面對我們的人發生改變,所以,我們必須要避免這種希望通過他人的改善,來解決我的痛苦的這樣的思路。必須要放開——別人犯錯,我就得一直痛苦的這種執著。避免讓別人負責我的痛苦的這種想法,改變成為——楷定自身,落實自己對痛苦應負的責任。《入行論》:“片革墊靴底,即同覆大地”。

第二種,(多數人更為認可)

1.宋儒的註解。說:我不願意別人施加在我身上的事,我也決不會以此事,來施加給別人。針對這種理解,夫子說,子貢做不到。

2.分析

(1)子貢可以說是一個全才了,夫子卻說他做不到。其實面對別人施加給我們種種不欲的境界時,我們心中,自然而然就會生起不滿,即使沒說出來,心裡還是有一種想法,想要還回去的衝動的。不現起這種想法,太難。

(2)現起這種想法時,覺察到,也不容易。通常自己覺得還蠻合理的,還是因為自己有修養,才沒有說出來,付諸於身口。所以真正的做到不施於人,並不容易。

(3)我們常有一種誤解----明明做不到,卻總以為已經做到了。因為我們通常會粗粗的想: 我很少做害人之事,比如說不尊重別人,或者是毀謗、欺騙、偷盜等等,我不願意遇到的事,絕不會以這樣的態度來對待別人的,可是細小一點的事,我們就忘記觀察。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會去殺人放火呢?

3.小結:

(1)面對與人應對的小事,失去觀照的我們,經常是將自己不願意的施加給別人。比如:整天陰沉著臉、一點小事兒就生氣、冷戰。尤其是與家人朝夕相處,不高興的情緒,即使不發作出來,(滿臉的不高興、面色陰沉)也會讓家庭的氣氛冰凍,都是一種傷害。

(2)“不欲人之加於我,亦欲無加諸人”,這個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這道理我們認可,可是真正做到,就需要克己復禮的真功夫了。不是不招惹別人生氣就可以,需要時刻主動的檢點、約束自己,待人著想,處處以考量他人為主,來決定自己的行為和舉動。

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具體操作

1. “欲無加諸人”,需要具備一個過程

(1) 首先,要理性,而不是用情緒化的態度,來面對來自外界的傷害,和各種遭遇。
(2) 其次,要克制自己面對不欲的境界時的對抗和不滿;
(3) 要在苦受當中學習,練習以苦為道;
(4) 最後,在心念、行為上謹慎小心,堅決做到不施加給別人。

2. 思考理路:

(1)我們不喜歡憂愁抱怨的人,就不應該以這樣的態度來面對別人,就得努力把不高興的事,善巧的轉化成高興的事,這也是利益自他的重要功課。

(2)(我的老師說)如果有人讓你不高興,你就得一定不高興,這是一個壞習慣,會讓所有與你有親密關係的人,都會受到傷害的習慣。善於發現和防備自己不高興,就是修行本身,就是克己復禮。

三、總結
1. 人,最難克服的就是私慾。想要、喜、怒、哀、懼、愛、惡、欲,都是私慾。不加監管自己,整天板著臉,就是私慾的發洩。克制自己,對冶改變自己的憂惱之心,快樂起來,保持一個歡喜的狀態,這就是道德。佛教大德說,“面上無嗔是供養”。從這個角度上說,“非爾所及”,也是夫子對我們所有的人的一種提策。

2. 有時候,我們自己認為自己是愛家人、孩子、.…但是對方無從感受,相反的是焦慮、不高興,甚至是恨意。我們自己卻自我感覺,沒有做任何影響他人快樂的事啊!對於給他人造成的傷害,絲毫沒有負罪感,這都是由於我們對於自己的起心動念,失去了觀察,失去內省,沒有標準造成的。

3. 錯誤的觀察判斷,也會導致我們與他人相處的失衡,內心的失衡,會覺得自己付出了很多,為什麼沒能收穫善意呢?為什麼我那麼愛我的家人,卻只收穫了冷漠和不滿呢?其實,我們當下得到的對立、冷漠,這都是我們自己親手打造的世界,我們必須為自己的苦難負責任。

4. 生活中誤區
(1) 我們自己喜歡,就自然的想讓別人喜歡,這是典型的個人主義。說服他人喜歡他們不喜歡的事,雖然本質上是想與人分享,卻容易越走越歪,變成強制別人接受。

(2) 我們自己討厭的事,卻希望別人喜歡,自己不願意做的事,卻希望別人來做,就更嚴重了,是完全的自私自利。如果自己自私自利,卻還以為是兼愛天下,那就更為悲劇了。

5. 對於我們自己不欲的事,不能白受苦,要有所覺察、學習,將苦轉化為道用,這就是“不欲人之加諸我,亦欲無加諸人”。記住痛苦帶來的經驗和價值-----要清晰,要深刻,超過痛苦帶給我們的感受本身。

6.聖賢的經典進入了我們的內心,教我們應用苦來創造價值,這不僅是對我們個人生命的價值,也是對他人,對人類社會的價值。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不再是那個很慘很慘的,被痛苦踩的扁扁的那個受苦的人了,而是於中學習,並逐漸產生了聰明智慧,變得慈悲,產生了憐憫心、慈悲心、同理心。

7. 世界上任何一個人,只要活著,就一定會影響別人。吃飯,有人種糧食;睡覺,有人為我造房子。同在一個屋簷下,幸福相守,一定依賴於他人;同樣的,痛苦、悲傷,也一定會妨礙了他人。
8. 能常常的警覺到,自己對他人的影響,這就是推己及人,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也是天底下所有人共通的教育,是全世界無論任何宗教,任何教育,都在努力教人們學會的事。

9. “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亦欲無加諸人”,這句話掲示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就是——做人,必須要以自己作為參照,來決定怎樣對待別人。人活在世界上,除了關注自身的存在之外,必須要關注他人的存在和感受。

10. 夫妻雙方吵架時,都指責對方不理解自己,都為對方的不理解而難過,又製造著對方的難過,這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觀,只關注自己的生存感受,這樣的結果呢,就是兩個人都卡在自己的感受裡,卡在爭執中間,難以溝通、突破和前進,忽略他人的存在感受,就是行不通、走不動的。

11. 代人著想,是需要練習的,代人著想像代己著想一樣,那就非常困難。完全沒有人我之分,視萬物為一體,追求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做一件事、兩件事還可以,所有的事都能夠以此為標準,那就是聖賢的境界了,就是《大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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