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里仁第四 第4章

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

(解釋)
孔夫子說:假定一個人有至於仁的話,無惡也。
「無惡也」有二種解釋:一種是「不會做壞事」(無惡(ㄜˋ)也);另一種是「不會厭惡人」(無惡(ㄨˋ)也)。只要你有志向於仁(還不一定做到仁的程度),你就不會做壞事;你就不會厭惡別人。(摘自《日常師父.論語摸象記》)

思惟題綱 :
1.何謂「志於仁、有志向於仁」?
2.一個志於仁的人,就不會做壞事?就不會厭惡別人?
3.您「志於仁」了嗎?一定是。請列舉出您「至於仁」的行相,給自己掌聲、隨喜。
(可以依著里仁前四章的內涵,來檢查自己「至於仁」的行相。第1章:「里仁為美,擇處仁」、第2章:「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仁者可以久處約,常處樂。」、第3章:「仁者能好人、能惡人。」、第4章:「至於仁的人,不會做壞事、不會厭惡人。」

義理解釋

引用經文
1.「志是心之所之」/出處《朱熹‧集注》
「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為惡之事矣。楊氏曰:「苟志於仁,未必無過舉也,然而為惡則無矣。」
2.「孔子十又五而志於學」/出處《論語‧為政‧》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3.「文過飾非」/出處
《論語‧子張》:「小人之過也必文。」
《莊子‧盜蹠》:「辯足以飾非。」
唐‧劉知幾《史通‧惑經》:「豈與夫庸儒末學,文過飾非,使夫問者緘辭社口,懷疑不展,若斯而已哉?」

重點摘記
1.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惡”唸ㄜˋ或ㄨˋ。這一章的意思:假使我們能夠立志學習仁義,無惡(ㄜˋ)也,就是不做壞事;無惡(ㄨˋ)也,就是不會厭惡人。
2.第一層意思:無惡(ㄜˋ)也。
(1)苟志於仁矣,“苟”是假使;“志”是心之所之,也就是立志。孔子十又五而志於學,很年輕的時候就立志要學做君子,進而成為聖人。
(2)心中能夠立志,立定一個遠大的志向的人,他的心中是有很高遠的理想,也是有中心思想的。那因為高遠理想的設定,以及念茲在茲的一種期盼跟追求,所以他在行為上,其實是全神貫注、全力以赴,希望達到這樣高遠的目標跟理想。
(3)當我們立志走在仁義的大道上,追隨仁者,希望自己成為仁者的時候,我們是不做壞事的。這裡的不做壞事,並不是說:不做錯任何事情,而是不犯下重大的錯誤。那即使做錯了事,也因為志於仁,致力於心靈提升的學習,所以對自己的內心有一種敏銳、清晰的一種觀照。這樣敏銳、清晰觀照的自省能力,會讓自己在犯錯的時候,很快的覺察到,也會努力地去改善。
(4)孔子鑒別君子跟小人,其中的一個角度,就是:對於自己過錯的態度。君子的態度是坦露的、不遮掩的,看到錯誤,努力去加以修正;小人的錯誤,則是文過飾非、是覆藏的,希望不被發現。所以君子在過錯中不斷地學習進步;小人則是在過錯中不斷地重複,犯同樣的錯誤。那生命的向上、向下也就揀擇開來。
3.第二層意思:無惡(ㄨˋ)也。
(1)無惡,就是不會厭惡人。連接到前面第三章“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所以不會厭惡人的意思,就是說:當我們看到別人的缺點,我們不是生起厭惡,而是會生起想幫助他的心意。
(2)因為我們要學習仁義,仁最重要就是關顧別人,希望自他的生命,能夠透由自己的學習以及努力獲得改善。所以他不會墜入個人私欲、好惡的厭惡,而是在看到別人缺點的時候,希望有一天自己有能力,可以幫到他,所以叫無惡(ㄨˋ)也。
4.不管是無惡(ㄜˋ)、無惡(ㄨˋ),其實是因為我們有了高遠的目標跟志向,所以在自身的學習上,不會犯下大的錯誤,即使犯了錯,也會從錯誤中努力地學習改過。在於面對別人的時候,也因為好惡當理,看到別人的缺失、過錯,也不會產生一種厭惡之心,而是希望有機會能夠幫助他。
5.也就是說,不管對自、對他都會有一種正確如理的態度,相互學習關顧的態度。這是一個仁者的志向,也是一個仁者行為受到尊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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