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憲問十四 第18章-1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
<白話>
子貢問道:「管仲不是個仁者吧?齊桓公殺公子糾,管仲不能守節而死,反而輔佐齊桓公當了宰相。」

<文義>
1. 管仲:齊大夫。姓管,名夷吾,字仲。初事公子糾,後事齊桓公,稱霸諸侯。
2. 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齊襄公無道,鮑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及公子無知弒襄公,管仲、召忽奉公子糾奔魯。魯人納之,未克,而小白入齊,是為桓公。齊使魯殺糾而請管仲、召忽,召忽自殺,管仲被囚。後鮑叔牙言管仲賢,桓公以為相而霸諸侯。子貢疑管仲忘君事讎,不得為仁。

<思惟提綱>
管仲是仁者嗎?孔子怎麼看?朱子怎麼看?陳亮怎麼看?你認為呢?

<義理解釋>  張崑將 老師 /4分40秒
一、引用經文
1. 朱子《四書集注》:「蓋管仲雖未得為仁人,而其利澤及人,則有仁之功矣。」
2. 漢·班固《漢書·董仲舒傳》:「故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二、重點摘記 

(一)  本章與前章都在談孔子肯定管仲的仁者之功
〈憲問篇〉第十七章,這一章承接著上一章都是在談孔子肯定管仲的仁者之功,但是比起前章子路質疑管仲沒有為國君殉死,這一章則更進一步言不但不死君難,還輔佐主君的敵人,子貢質疑這樣的管仲怎麼能夠算是仁者呢? 

(二)  原文
子貢曰: “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祍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三)  白話翻譯 
子貢就問老師孔子說: “管仲不能算是仁者吧?齊桓公殺了公子糾,他沒有自殺、為公子糾殉死,卻又輔佐了齊桓公,當了宰相。 ”孔子就回答說:“管仲輔佐齊桓公稱霸諸侯,匡正了天下,人民到今天還享受到他的好處,如果沒有管仲,恐怕我們早已經成為披頭散髮、穿衣服開左邊的文化落後民族了,也就是夷狄,管仲哪裡會像一般的百姓拘泥著小節小信呢,上吊自殺於溝渠,而最後也沒有人知道他呢。”

以上是白話翻譯;以下,我就從幾點來分析。

(四)  仁者的標準為何?朱子與陳亮之辯。
 第一點,這一章涉及跟上一章一樣,仁者的標準到底是什麼?
 有名的宋代朱子跟陳亮的王霸之辯也是涉及到這個課題。

1. 朱子稱管仲具有仁之功,未必是仁者。
朱子主張“ 仁者 ”並不等於“ 仁之功 ”,就是一個仁者不等於仁者的功勞。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按照孟子的標準“王者以德服人,霸者以力服人”,顯然管仲是以霸者輔佐齊桓公,所以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所以,朱子認為管仲只是具有仁者的功勞,但是未必是一個仁者。所以他跟陳亮在辯論的過程當中,朱子稱管仲“仁”,只是具有仁之功。

2. 陳亮認為管仲是仁者,因為“ 明其道不計其功 ”
陳亮卻為管仲辯論到,這個在上一章譬如說,提到孔子稱讚管仲是“如其仁!如其仁!”,而這個“如其仁”,陳亮批評朱子或者是程子他們的解釋都是“如其仁”的意思就是“ 似之而非也”,就是似是而非,很像仁者,但是又卻不是真正的仁者。但是陳亮就說,難道聖人還會去,聖人只是“ 明其道不計其功 ”,難道聖人還會去計算仁的功勞嗎?

3. 仁者的標準仍有爭議
其實這個王霸之辯,在管仲這裡可以看出,朱子跟陳亮的一個立場的不同。但是呢,我們在這裡也看到,仁者的標準到底是什麼?有比較嚴格的標準,像朱子;那也有像陳亮的標準,他認為管仲是仁者。在註解家裡邊有這樣的一個爭議。

補充:
1.東漢班固的「漢書董仲舒傳」:「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此言意謂做任何事情應該匡扶正義,以眾人利益為主,而非為一己的功利做打算;把真相闡明時,卻不自己邀功。
2.陳亮的主要思想

陳亮認為,“道非出於形氣之表,而常行於事物之間。”道在物中,理在事中。 陳亮強調事功即是“有德”、“有理”,在具體的功用實踐中表現為一般之理。

首先,陳亮借用了孔子對管仲的評價,從正面肯定了霸道的價值。“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其次,由於漢唐歷史所具有的特殊的現實價值,陳亮更熱衷於以漢唐開國明君的功業來論證王霸並用的合理性。甚至陳亮為高祖、太宗“謀位”的霸道行為進行了和解,指出他們的本意不在帝位,只是不得其位就無法推行仁政,所以為了天下國家,只好不得已謀其位。

陳亮強調王道的主導地位。霸道不能是肆意妄為、逞強鬥狠,而必須是“本之於王道”、受王道節制的。 霸道只能用來補充、輔助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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