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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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
原思擔任孔子的家臣,孔子發給他俸祿九百斗的穀物,原思向孔子辭謝。孔子就對原思說:「不要推辭!如果自己用不完,可以分給鄰里鄉黨中需要幫助的人呀!」
〈文義〉
1.原思,子思。《孔子家語》(中國古代記述孔子思想和生平的著作,其內容是自漢朝以前到漢朝早期不斷編纂而成,後來三國時期王肅對其進行整理,凡二十七卷)中,子思少孔子36歲,但錢穆《諸子繫年》謂26歲
2.毋:堅決地不允許原思推辭之意
3.補充故事:原憲在出仕前,居住在破草屋裡,四周長滿了雜草,出入的路都快分不清了。只用了桑枝做門軸,破甕做窗戶,有空隙的地方就拿粗布條塞補一下。遇到颳風下雨時,整間房子就上漏下濕,很是簡陋。但是,原憲依然正身端坐,彈琴歌詠,詩書經典的吟誦聲,猶如金石敲擊,鏗鏘有致,充滿信心且志向遠大。《明倫月刊•論語簡說•雍也第六》、《韓詩外傳•卷1-9》
〈思維題綱〉
1.您覺得原思任孔子的家臣,為什麼會辭〝粟九百〞?換作是您會如何做?理由?
2.夫子要原思收下的理由是什麼?
3.從這一段文,您得到什麼啟示?
4.歸納一下本章,總共學到了哪些概念?
〈義理解說〉
一、引用
1.《大學•傳十•釋治國平天下》: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譯解: 創造財富有一個規律:生產財富的人眾多,消耗財富的人少,管理財富的人勤快,運用財富的人節儉。這樣做才能使財富經常充足。有仁德的人用財富來充實生命,沒有仁德的人卻用生命去聚斂財富。)
2.《四書直解》原名《四書集注直解》,是明代宰相張居正同翰林院講官專為萬曆皇帝量身定做的宮內讀本。而萬曆皇帝即位時只有十歲,張居正用《四書》教育皇帝,要讓萬歷皇帝做一個像唐太宗那樣開明的君主。講經同時融入了張居正等人對歷代王朝興衰的總結,以及對重大歷史教訓的獨特見解和銳意進取的改革思想。
3. 《論語•里仁•10》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4. 《尚書•周書•泰誓》中有「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語,孟子曾引用《孟子.梁惠王下》:“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意思是:天降生一般的人,也替他們降生了君主,也替他們降生了師傅,這些君主和師傅的惟一責任,就是幫助天帝來愛護人民。“作之親”是後人加上的。
二、重點摘記
(一)人物介紹、詞解、引注
1.原思,姓原,名憲,字子思,魯國人,孔子的學生,生於公元前515年。為人非常的清廉,孔子過世以後呢就辭官歸隱,成語“原思辭粟”就出自本章。
2.據《論語集解》包咸的批註:“孔子為魯司寇,以原思為家邑宰。” 就是孔子做魯國大司寇(相當於宰相)的時候,就請原思做家邑宰,就是做家臣。
3.《論語集解》孔安國的批註:“祿,法所得,當受無讓。” 作為孔子大司寇的家臣,這是公職,所以接受俸祿是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應該接受。
4.鄰里鄉黨: 古代以五家為鄰,二十五家為里,五百家為黨,一萬二千五百家稱為鄉,此處是指原思的同鄉,或者家鄉周圍的百姓。
(二)解說原文
1.原思做孔子的家臣,就需要給俸祿,因為原思家境匱乏,所以常常會周濟他。可能原憲心裡也會想,我是孔子的弟子啊,我給老師做事,不應該受俸祿啊,即使拿呢也不能拿太多。
2.有一次呢,孔子給了他九百斗粟,結果呢原思推辭不要,孔子很堅定地對原思說:不要推辭,這是你的俸祿,你應該拿。如果你有多餘的話,你可以贈與你的鄰里鄉黨啊。(孔子是說,你個人也許不需要這麼多,但是你的親戚朋友啊,鄰里鄉親啊,也並不是很富裕呀,你可以拿這些多餘的俸祿去幫助他們,周濟他們啊。)
3. 特別的是,孔子不僅僅是阻止原思辭祿,而且給到原思一個具體的指引的方向,用這些俸祿去周濟鄉鄰。
(三)延伸概念一
1. 孔子關於財富的主張—— 為富且仁。我們可以富,可以貴,但是獲得的方式要符合道義;為富以後如何使用財富,也是要符合道義。
2. 《大學》:“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就是說,我們獲得財富之後,應該用財物來做有助於我們德行增長的事情。孔子明確告訴我們一個方法,就是用我們取之有道的財物,布施給需要的人。
3. 小故事: 西方有一個美麗的小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非常的和睦,大家都對小鎮的生活很滿意,很幸福,唯一美中不足的呢,是小鎮裡有很多乞丐。居民就聚在一起討論決定,就是讓這些乞丐離開以免影響形像。乞丐沒有了,小鎮變得清靜了。可是沒有過很長時間,人們發現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沒有以前和諧,矛盾、爭執變多了,也沒有以前過得開心和幸福了。討論原因,乞丐消失之後,人們沒有了施捨的機會,慢慢變得沒有那麼善良和寬容了。於是,小鎮的人們將那些乞丐請回來,慢慢地小鎮呢,恢復了往日的和諧與幸福。(故事傳遞的正是施與別人、成就自己的內涵。)
4. 孔子講“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聖人的每一句話,都不是隨口而說的,一定是在傳遞道的內涵。佛法也講布施對治貪戀,培養我們的慈悲心,還可以廣積善緣。
5. 孔子引導原思,是希望弟子藉此修身立德,當然更希望弟子成為行道弘教的傳承人,可以利益一方,乃至於利益後世萬代。
6. 原思辭祿與前面“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兩件事,不一定是發生在同一時期,但是孔子的弟子,把這兩件事情記錄在一起,其實是為了傳遞孔子的取與周濟之道。這個周濟之道是什麼呢?是進、退、應、對,如何進退,如何取與。
7. 《弟子規》上面講:凡取與,貴分曉。這個分曉很重要,不能亂,該給多少就給多少,各有所宜,不能過份,也不能不及,要合情合理合法。
8. 真正有這個需要,我們就應該給他,而且按照他所需要和所應得的部分來給,這是教會我們如何做人處事。平常大多數人,對於取與辭受,把握的尺度不太清晰,不該得的,由於貪心會多拿;該拿的,礙於情面不好意思拿。抉擇不清晰的時候,很容易造成過失。
(四) 延伸概念二
1.張居正《四書直解》舉的四種取與過失:(1)就是“當與而不與,失之於吝。”
(2)“不當與而與之,失之於濫。”(3)“當辭而不辭,失之於貪。”(4)“不當辭而辭,失之於矯。”「冉子請粟」就屬於不當與而與之,這個過失就是濫。後面「原思辭粟」就屬於不當辭而辭,這個失之於矯。
2.看起來孔子對於不同的弟子,好像是厚此薄彼之嫌,其實恰恰是聖人的標準,他是始終如一的。就是「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任何抉擇,一定是符合道、義。) “夫惟聖人,一酌之於義理之中,而自不至有四者之失。善用財者,當一於以聖人為準可也。”就是說,只有聖人處置任何事情,都會安立在義理之中,而不至於犯四種過失。真正能將財物用到恰當的人,應該以聖人為標準。
(五)總結
1. 本章從總體來看,我們看到:一位慈愛的長者,一位智慧的領導,一位善巧的老師。孔子始終將弟子的成長放在內心,在任何境界裡,都在傳遞他的成仁之道,我們看到了孔子“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的風範,在這個角度上,其實我們同樣可以效學。
2. 在生活或者工作中,不能把自己定義在單一的角色上。父母,不能只是關注孩子的吃穿健康,只是關注成績,可以從師長的角度,去引導教育孩子心靈的成長。為人領導的,不只是做好管理,還可以把下屬當作親人一樣去關懷,也可以像老師,去發現下屬的潛力,有意識地去培養他。為人老師,不只是關注學生的成績,可以像父母一樣,多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領導一樣,組織學生、管理學生,參與一些社會活動,培養孩子的組織能力和社會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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