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陽貨十七 第21章-1

1、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2、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

3、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

4、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5、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

6、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白話
 
宰我問老師:「父母去世,子女守喪三年,時間太久了。君子三年不講習禮儀,禮儀必然荒廢敗壞;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必然生疏忘記。」
 
 
字詞解釋
 
三年之喪:指服父母的喪期。鄭玄說:「聖人雖以三年為文,其實二十五年而畢。」
期:音基,一周年。
壞:敗壞。
崩:墜失。
禮壞樂崩,言恐居喪不習而荒廢。按古禮父母死後,哭泣三年,一切事情不過問,以表哀慟之至。
 

思惟提綱
 
① 讀過這一章,直覺上會認為宰我是出於什麼樣的意樂向夫子提出「三年之喪」這個問題?
② 孔子推行禮樂,嚴守三年之喪。宰我是親學於聖人之門,又是言語科的高材生,為什麼會問出這樣的問題?
 
 
義理解說
 
講師:夢秋 老師 09’28”
 
一、引用經文及補充:
◎《孟子 • 萬章章句上 • 第四章》
 
◎《論語 • 憲問 • 43》
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三年。」
 
◎《孟子 • 滕文公章句上 • 第二章》
 
◎朱熹《論語集注》
尹氏曰:「短喪之說,下愚且恥言之。宰我親學聖人之門,而以是為問者,有所疑於心而不敢強焉爾。」
 
◎錢穆《論語新解》
 
◎皇侃《論語義疏》
繆播曰:「爾時禮壞樂崩,而三年不行,宰我大懼其往,以為聖人無微旨以戒將來,故假時人之謂,咎憤於夫子,義在屈己,以明道也。」
李充曰:「余謂孔子目四科,則宰我冠言語之先,安有知言之人而發違情犯禮之問乎,將以喪禮漸衰,孝道彌薄,故起斯問,以發其責,則所益者弘多也。」
 
 
二、重點摘記:
 
(一)共誦原文: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二)白話翻譯:
 
宰我問老師:「父母去世,子女守喪三年,時間太久了。君子三年不講習禮儀,禮儀必然荒廢敗壞;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必然生疏忘記。舊的稻穀吃完了,新穀登場,鑽木取火的木材也輪了一遍,守孝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說:「父母去世一年你就吃香飯,穿錦衣,你心安嗎?」宰我說:「心安。」孔子說:「你心安你就做吧。君子居喪守孝,吃美味不覺得香甜,聽到音樂不覺得快樂,住在家裡的好房子也不覺得舒服,所以不那樣做。如今你覺得心安,你就去做吧! 」宰我走後,孔子說:「宰我不仁啊!孩子生下三年都離不開父母的懷抱。為父母守孝三年,是天下通行的喪禮。難道宰予沒從父母那裡得到過三年的愛護撫育嗎? 」
 
※ 聽完白話翻譯,直覺會認為宰我是出於什麼樣的意樂在請問夫子「三年之喪」這個問題?
A、好學  B、懶惰  C、不仁  D、其他
 
(三)學習分段、結構說明:
 
這一章比較長,我們分六天學習。結構上可以為三個部分:
 
1、第一部分是宰我提出論點「給父母守喪三年太長了,應該一年。」並列舉兩條理由:第一、三年不練習禮樂禮就禮壞樂崩;第二、天道自然的規律就是一年萬物變異所以有說「新穀舊穀、鑽木取火」。
 
2、第二部分就是孔子回答問題,孔子沒有接著宰我的思路去探討三年之喪對禮樂秩序和天道自然的影響,而是直接問宰我「一年就出喪你心安嗎?」心安就去做吧,君子的心不安就不做。
 
3、第三部分是等宰我出去後,孔子總結為什麼要守喪三年?第一、「三年無免於父母之懷」要報恩;第二、「三年之喪是天下之通喪就是禮」從辯論的角度看,剛好以個人生命的成長經驗「三年無免於父母之懷」對應宰我提出的「新穀舊穀的自然規律」,用「三年是天下通喪這就是守禮」來對應宰我提出的「守喪三年會禮樂崩壞」。
 
4、這一章論辯的主題十分深刻、直指人心。可有些人乍聽到這一則論語,覺得盡是過失;比如三年喪禮太久了不合時宜,或者認為宰我對老師太不恭敬了,甚至有人覺得孔子不好,為什麼要在學生背後批評人呢。帶著這些疑問我們進入今天的學習。
 
(四)「三年之喪」的起源依據及說明:
 
1、首先,守喪三年是古禮,按照鄭康成的批註是二十七個月、《禮記》上說是二十五個月。
 
2、關於喪三年的起源,在《禮記》上說: 「未有知其所由來者」禮記都不知道起源了。學者們更是眾說紛紜。有「堯舜之制」說、「殷商舊制」說、「東夷之俗」說、「武王創制」說、「孔子創制」說、還有「周公之法」說等等。
 
3、《孟子•萬章上》記載:「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勳乃徂ㄘㄨˊ落,百姓如喪考妣,三年,四海遏ㄜˋ密八音。』」說舜代理了二十八年,堯才去世,人們像父母過世一樣傷心服喪三年,民間停止了一切音樂。由此可見「三年之喪」在堯舜時期就已經施行了。
 
4、另外《論語•憲問》篇子張問老師:「《尚書》上說:『高宗諒陰ㄢ,三年不言』,這是什麼意思?」這個高宗就是殷高宗武丁。他作為天子繼位後,在「兇廬」裡守喪三年,把政事都交給「冢宰」處理。孔子說「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這說明守喪三年是「殷商舊制」是古禮。
 
5、但是三年之喪,在周朝的時候,已經不太普遍了,在孔子時期基本上沒有什麼人守三年之喪。有學者考證說整個春秋戰國,除了孔子弟子曾為孔子守喪三年外,並無一例守滿三年者。既便是一些有名的孝子,比如齊國晏嬰、吳國諸樊都是安葬後即結束居喪,稱為「既葬除服」時間一般為三個月或百日。
 
6、「三年之喪」不僅在底層庶民中沒有實行,就是上層的公室貴卿也不能實行。《孟子•滕文公上》記載滕定公死後,繼位的太子專門讓老師然友去請教孟子,孟子說必須行「三年之喪」;太子準備照此辦理,卻遭到公族及百官的一致反對,他們的理由是:「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這就說明:與滕國同宗的魯國先代君主都沒有行過「三年之喪」,滕國的先君也是沒有行過「三年之喪」。魯國是周公的封國,「周禮盡在魯矣」,魯國的王公貴族們尚且不行「三年之喪」,別的諸侯國,就更是可想而知了。
 
(五)思惟:宰我是親學於聖人之門,為什麼會問出這樣的問題?
 
1、孔子推行禮樂,嚴守三年之喪。
 
2、劉氏正義說:「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是古成語,非為居喪者言。而當時短喪者或據為口實,不是居喪的人說的,而是想要短喪的人的據為口實。宰我只是直述其語,不為諱隱也。當時人都不守了,所以宰予就提出質疑,但宰我會講話的,他提出了問題後馬上引出論據說「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3、皇疏上說君子,就是人君。人君化物,必資禮樂,君子以禮樂來修養身心,導正萬民,所以禮樂不可須臾離也,可是守喪三年,不在外面應對做事,禮的諸多細節,就生疏了,久不彈琴,也就不會奏樂了。這就導致「禮樂崩壞」就是禮樂秩序的整體性瓦解,這肯定是孔子不願意看到的。顯然宰我將三年之喪禮與孔子重視推行禮樂相對立以展開論辯。
 
4、集注引伊氏的話說:「短喪之說,下愚且恥言之。」(最下劣愚笨的人都羞恥說出口)直到到今天,如果人家都給父母守喪三年,我們也都不好意思提出要守一年啊,宰我是親學於聖人之門,卻問出這樣的問題,應該是有很深的用意的。
 
(六)歷史上對宰我說改變“三年之喪”的問題有三種解釋:
 
1、一是宰予的話是出自本心。如朱子《論語集注》等。
 
2、二是宰予見當時三年喪禮不被採用,認為存其虛名,不如順從世俗而改成一年喪禮,不是宰予自己想縮短守喪時間。見於錢穆《論語新解》。
 
3、第三:
 
①是在皇疏引繆播的話說:「爾時,禮壞樂崩而三年不行,宰我不懼其往,以為聖人無微旨以戒將來,故假時人之謂,咎憤於夫子,」(說是當時禮崩樂壞,宰我怕再這樣下去禮樂都不復存在,所以他假借當時人的那種說法,咎憤於夫子。讓老師把這一段精深微妙的三年之喪的意旨發明出來,以警戒後人)他是「義在屈己以明道也」。委屈了自己發明了道義。
 
②李充也補充說:“孔子目四科,宰我是言語之冠,比子貢還厲害,最會說話,安有知言之人而發違情犯禮之問乎?哪有知言的人,卻會發出違情犯禮的問題呢?所以這就是他故意的。為什麼故意?因為喪禮漸衰、人心愈來愈刻薄,連父母的恩義都不能夠去懷念。宰我就把這個問題問出來,引起老師的一頓責罵。這一責罵,讓後面千年萬代的讀書人都受益了。而且宰我講道理、沒人能比得上,他這樣善於辯論,孔老夫子都能夠批駁,其它人也就更沒話說。這樣理解,這一章就是宰我在配合老師做教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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