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子路十三 第3章-5

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白話〉
禮樂不能興盛,刑罰的執行就不會得當。刑罰不得當,百姓就不知怎麼辦好。
(…..禮樂的教化不興,單用刑罰,法律刑罰也不能用得恰當;法律刑罰用得不恰當,人民就會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了。人民不知如何是好,天下將亂矣。)

〈文義〉
1.中:ㄓㄨㄥˋ,恰當其分,合於理。
2.無所措手足:手忙腳亂,不知如何是好的樣子。
3.孔子因見衛國父居於外,子居於內,名分不正,因而有正名的話。
(做事成功的關鍵是名正言順。正名:名是指名分,「名不正,則言不順。」言包括了文字及理論。在理論上講不過去的事,就是不合理的事,一定不會成功的。思想是最重要的,這個思想就歸於「正名」的內涵,縮小範圍,就是名稱與觀念的重要….參考)

〈思維提綱〉
1.本章從〝名、言、事”之因果關係,甚至影響至禮樂刑罰,您的感覺是?
2.禮樂的興與不興,代表什麼意義 ?
3.試想想,若您是春秋時代的夫子面對衛國政局,您會如何做?

〈義理解說〉
一、補充資料
《傳習錄•2門人陸澄錄•43》問:「孔子正名。先儒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廢輒立郢。此意如何」?先生曰:「恐難如此。豈有一人致敬盡禮,待我而為政,我就先去廢他,豈人情天理?孔子既肯與輒為政,必已是他能傾心委國而聽。聖人盛德至誠,必已感化衛輒。使知無父之不可以為人。必將痛哭奔走,往迎其父。父子之愛本於天性。輒能悔痛真切如此,蒯聵豈不感動底豫?蒯聵既還,輒乃致國詩戮。聵已見化於子,又有夫子至誠調和其間,當亦決不肯受。仍以命輒。群臣百姓又必欲得輒為君。輒乃自暴其罪惡。請於天子,告於方伯諸侯。而必欲致國於父。聵與群臣臣姓,亦皆表輒悔悟仁孝之美,請於天子,告於力伯諸戾。必欲得輒而為之君。於是集命於輒。使之復君衛國。輒不得已,乃如後世上皇故事。率群臣百姓尊聵為太公。備物致養。而始退復其位焉。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順。一舉而可為政於天下矣。孔子正名或是如此」

二、重點摘記
(一)前言
今天繼續學習《子路篇》第3章。上次我們探討了孔子正名的理由,既然正名如此重要,那麼到底怎麼破解衛國國君正名這個難題呢?

(二) 古來方案---《傳習錄》記載陽明先生的看法
1.來看一下明朝大儒王陽明的破解之道。《傳習錄》很像《論語》,也是王陽明的弟子們記錄的陽明先生與弟子的日常對話和書信。
2. “人問王陽明曰”,弟子問陽明先生說:「孔子正名,先儒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廢輒立郢,此意如何?」孔子所謂的正名,是不是先儒所說的,“上告天子,下告方伯”。
3. 當時是東周末年,春秋時期,上面還有周天子,所以要上告天子,這個國家要換國君了,“下告方伯”,方伯是指一方諸侯的這些長輩們,告訴諸侯,衛國要廢輒立郢。當時輒是國君,把輒廢掉,立公子郢為國君。
4. 公子郢我們前面介紹過,也是衛靈公的兒子,衛靈公曾想立郢做國君,但是,公子郢這個人很清高,不想做國君。“此意如何”,是不是應該這樣(廢輒立郢),這是孔子所說的正名嗎?
5. 「陽明答曰,恐難如此 」,陽明先生回答說,這恐怕很難做到,「豈有此人致敬盡禮,待我為政,我就先去廢他,豈人情天理耶?」這話說得好,哪裡說有人對你非常恭敬,對你有周備的禮節,要請您出來幫助他治國,結果你去了就先廢了他,這哪裡是人情天理能講得通的?孔子肯定不會幹這個事情。
6. 「孔子既肯與輒為政,必輒已能傾心委國而聽。」子路說“衛君待子而為政”,言下之意,當時衛君輒有意請孔子來幫助他治國。如果孔子肯答應,前提一定是輒會傾心委國而聽,對孔子言聽計從。

(三)夫子若為衛君,陽明先生認為
1. 「聖人盛德至誠,必已感化衛輒,使知無父之不可以為人,必將痛哭奔走,往迎其父。」孔子是聖人,所以他有盛德至誠,他一定會以至誠的心勸化衛君輒,讓他知道,“無父之不可以為人”,一個人怎麼能沒有父親?父親現在要回國了,你怎麼還能夠以兵刃相向?這就不可以為人了。所以,這是立德之根本。
2. 《孝經》裡講,“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你想立國化民,必須你自己要做一個大孝子,讓人民心服口服。該怎麼做?“必將痛哭奔走,往迎其父”,輒應該痛哭流涕,趕緊去迎接他的父親回國,用至誠的心迎請他回來,而不是考慮自己要不要當國君的問題,該把孝道放在第一位。
3. “父子之愛,本於天性”,這是天性,輒是蒯聵所生,我們講虎毒不食子,何況是人?所以,父子的這種愛是天性,你用至誠心去孝順自己的父母,就能感化他。 “輒能痛悔,真切如此,”輒能夠痛悔,痛心疾首,悔什麼?悔當初自己未的父親同意就繼位,悔自己派兵阻攔父親回國奔喪。
4. “蒯聵豈不感動底豫”,父親蒯聵看到輒的孝心,豈能不為之感動?豈能不為之歡喜?“蒯聵既還”,蒯聵回國了,“輒乃致國請戮”,做兒子的把國家大權交回給自己的父親,然後自己請死,在父親面前請罪,自己是大不孝,當時是無可奈何,因為爺爺在,爺爺一定要讓我當國君,所以不得不這樣接受,國不可一日無君。現在父親回來了,把國家政權還給您,我請死,知道這是死罪。
5. “聵已見化於子”,父親蒯聵就會被輒的真誠所感動,孩子對自己這麼孝順,把國家政權交回來,並向自己請罪。又有孔子,“至誠調和其間”,孔子當時正在幫助輒,當然會調和,孔子是德高望重之人,他肯定會這樣做的,至誠的給他們父子調和。
6. 因為孔子非常重人倫,父子之間怎麼能相殺?怎麼能相爭?所以肯定會勸導他們。蒯聵看到兒子願意交出國家政權,又這樣向自己請罪,所以“當亦決不肯受,仍以命輒”,在這樣的情理當中,蒯聵還能夠把政權拿到手嗎?再拿的話,國人都恥笑你,你當時是叛亂逃出去的,你現在回來,兒子對你這樣真誠,把政權交給你,你就拿,像話嗎?所以蒯聵那時候,也是於情於理都不會受的,還是會把國家政權委任給輒,讓輒繼續當國君,這樣的結果多好。
7. “群臣百姓,又必欲得輒為君”,這樣賢能的君主,百姓愛戴、群臣擁護,肯定大家還是要建議立輒為君。“輒乃自暴其罪惡,請於天子,告於方伯諸侯,而必欲致國於父”,輒把自己的罪惡發露出來,向世人承認錯誤,向周天子匯報,向諸侯承認錯誤,一定要將這個國家的大權交回給自己的父親蒯聵。
8. “聵與群臣百姓,亦皆表輒悔悟仁孝之美,請於天子,告於方伯諸侯,必欲得輒為君。”蒯聵與群臣百姓看到輒能有這樣的仁孝,所以也會請於天子,告於方伯諸侯,要立輒為君,就等於禪讓一樣,父親雖然在世,把君位讓給自己的兒子,讓賢。“於是集命於輒,使之复君衛國,”父親一定會召集群臣百姓,把國家政權又重新交給輒,恢復他衛國的君位。
9. “輒不得已,乃如後世上皇故事,尊聵為太公,備物致養,而始自複其位。”輒不得已接受,接受了之後,尊父親蒯聵做太公,讓他的父親能夠安度晚年,對他盡孝,然後自己才恢復君位。
10. “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順,一舉而可為政於天下矣。孔子正名,或是如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這個名稱也就正了,由此可以治國平天下了。王陽明認為這或許就是孔子的正名之法。

(四)結論
 這實在是很高明的正名,如果輒真正像陽明先生說的那樣去做,衛國及他們父子的結果就可以是很好的,也會成為歷史上的一個美談。何至於之後的父子相殘,國敗家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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