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子路十三 第3章-6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白話>
所以君子為政,最重要的是正名份,名分正了,必定可以說得出道理來;說得出道理來的,必定可以行得通。君子對於自己所說的話,從不苟且隨便的啊!」
<文義>
1.名之必可言:所名必可得而言。既有父子之名,則不可言以子拒父。
2.言之必可行:所言必可得以行。若言拒父,何以號令於國人?
3.於其言無所苟:一名一言,皆不可輕率茍且。

<思惟提綱>
1. 孔子為什麼沒有輔助衛出公輒呢?
2. 子貢如何判斷孔子不會輔佐衛出公?
3. 衛出公輒和蒯聵的下場如何?
4. 黃勇老師最後引了哪些言論再加補充正名的重要?(說明蒯聵父子爭王位後果的殷鑑。)
<義理解釋>   黃勇老師 / 5’10”
一、 引用經文
1. 《論語‧述而‧15》冉有曰:「夫子為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為也。」
2. 《孟子離婁章句上·第十一節》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
3. 《論語後案》(見劉寶楠論語正義)清儒黄式三云:「禮莫大於父子之名,樂莫大於父子之和,刑罰莫大於不孝。三者失,而事之不成甚矣。」
4. 張居正:「一事得,則其餘皆得;一事苟且,則萬事苟且。」
二、 重點摘記

大家好,我們今天繼續學習《子路篇》第3章。上次我們談了孔子的正名之道,今天我們繼續跟隨孔子學習正名。
1.孔子為什麼沒有輔助衛出公輒呢?
對於王陽明所提出的孔子正名之道,有人或許會疑問,如果正名真的如此好,孔子為什麼沒有輔助衛出公輒呢?其實答案很簡單,衛出公看重權位,又被利益集團裹挾,自然不肯全心接受孔子。
2.子貢如何判斷孔子不會輔佐衛出公?
在《論語-述而》篇中有一段相關記錄,冉有和子貢討論孔子會不會輔佐衛出公,子貢就去問孔子:「伯夷叔齊何人也?」伯夷、叔齊是什麼樣的人?孔子回答:「古代的賢德之人。」曰:「怨乎?」子貢問:「他們有什麼抱怨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孔子回答:「他們求仁得仁,又有什麼可抱怨的呢?」出曰:「夫子不為也。」子貢出來就告訴冉有;「夫子是不會輔佐衛出公的。」為什麼子貢會做出這個判斷呢?因為伯夷、叔齊都是因為孝悌,以國相讓,完全不考慮個人的權力富貴,孔子很是推崇他們的仁義。可是現在衛出公和親生父親為爭王位,不惜兵戎相向,哪有一點道德仁義?所以子貢據此推斷孔子不會輔佐衛出公。歷史證明了子貢的判斷是正確的。
3.衛出公輒和蒯聵的下場如何?
  因此不是孔子不去輔佐衛出公,只是衛出公自己放不下權力富貴,不願至心改過。
  所以八年後,蒯聵潛回到衛國,與大夫孔悝等,發動政變,做了衛國的新國君,就是衛莊公,他的兒子輒只好逃亡國外,所以後來稱輒叫出公輒。
  蒯聵也好景不長,後來晉國攻打衛國,他逃亡中被殺了。衛出公輒後來又回到衛國,但又因國內暴亂再次逃亡,最後客死他鄉。
4.引經論再加補充正名的重要:
孟子說:「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又說:「禮莫大於父子之序,樂莫大於父子之和,刑罰莫大於不孝。三者失,而事之不成甚矣。」
蒯聵、輒父子相爭相殺,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禮、樂、刑罰都失壞了,當然國家混亂,哪還能做成什麼事。父子兩人都利令智昏,只為名利,不顧人倫,行不仁不義之法,卻並未得到期待的圓滿,最後搞到自己是家破人亡、身敗名裂,國家社會動亂、民不聊生,實在是很值得我們引以為鑑。

正名何其重要,一開始就錯,後面就更錯得離譜了,所謂「差之毫釐,謬之千里」。所以孔子最後說:「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用任何一個名,必使其名實相符,可以合理說出來;說出來的,必然是行得通的。「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苟是苟且、隨便,君子對自己所說的話不會隨便,不言則已,言必順理。

張居正說:「一事得,則其餘皆得;一事苟且,則萬事苟且。」所以君子一言一行都不馬虎、不苟且,克己復禮,名正言順。
(注:文字部分為講師手稿,與音頻稍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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